1、教工、学生一律凭本人借书证借阅。
2、教工每证限借8册,借期两个月;高级教师借15册,借期两个月;学生每证限借4册,借期一个月;教职员工因特殊需要到期不能清还,必须在还期之前持书持证办理续借(只可续借一次,可续借天数为7天)。
3、本馆所藏工具书、期刊及电子文献等不外借。
4、本馆实行开架借阅,读者凭借书证入库借书。选择图书时必须保持图书排列顺序,不借的图书应放回原处,以防图书乱架。
5、读者所借图书均需输入计算机流通系统,未办理借阅手续的图书不得带出书库,否则按窃书处理。
电教图书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