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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办学单位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实施方案(试行)

时间:2021-09-18 来源: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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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办学单位

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实施方案

(试行)

 

为深入贯彻全国职业教育大会和《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和省教育厅对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要求,依据《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职业教育现代化的若干意见》(苏政发〔201868号)、省教育厅《江苏省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行动计划(2020—2022年)的通知》(苏教职〔20206号)和《省教育厅关于推进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苏教职〔20207号)等文件精神,制订江苏省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以下简称五年制高职)办学单位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职业教育的重要论述精神,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坚持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工作方针,全面科学评估五年制高职人才培养工作水平,引导各办学单位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强化规范办学意识,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增强职业教育适应性,提升服务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满足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为强富美高新江苏建设做出更大贡献。

二、目标任务

(一)评估目标

十四五期间,通过对全省所有五年制高职办学单位(含举办五年制高职的独立设置高职院以及分院、办学点,下同)的人才培养条件、状态和质量等方面的评估,引导和督促各办学单位遵循教育规律、加强基础建设、改善办学条件,规范办学行为、优化内部管理、强化内涵建设,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促进五年制高职教育健康和可持续发展。

(二)主要任务

建立基于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平台,办学单位评建、专家现场考察有机联动的机制,引导和帮助各办学单位主动聚焦人才培养过程的关键环节,按照适度规模、优化结构、服务当地、彰显特色的工作思路,不断提升五年制高职人才培养工作水平。主要任务包括:

1.引导各办学单位明确办学定位,明晰办学思路,规范办学过程,提高办学质量。坚持立德树人,聚焦人才培养质量,发挥中高职贯通培养的独特优势,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人才培养体系,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

2.围绕影响人才培养质量的关键因素,依托《五年制高职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平台》数据的分析,辅以现场有重点的考察,了解各办学单位人才培养工作的条件、状态和质量,对人才培养工作的主要方面做出分析和评价,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提高各办学单位人才培养质量。

3.指导和督促各办学单位遵循人才培养规律,推进常态化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建设和完善,促进人才培养工作的持续改进,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和学生发展需求,实现健康、可持续发展。

三、基本原则

(一)导向性原则。准确把握和表述基本条件、基本规范、基本质量的内涵与标准,突出评估导向,把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作为五年制高职专业建设和办学单位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引导和促进教育行政部门、办学单位举办方和各办学单位树立科学的发展观、人才观、质量观,加大对人才培养投入,规范人才培养过程,关注利益相关方对人才质量的诉求,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二)科学性原则。遵循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规律和质量管理规律,科学设计评估指标及其标准、主体、过程与方法、结论应用准则,既关注人才培养效果,又注重人才培养过程,既把握人才培养工作全局,又抓住重点要素进行考察,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根据办学单位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组织评估,给出建议、促进发展。

(三)发展性原则。坚持以评促建,强化办学单位在问题整改中的主体责任,发挥主管部门在问题整改中的支持和督促作用,进一步明晰办学定位,激发专业优质发展、教师专业发展、学生全面发展的内生动力,推进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提高人才培养成效,高标准、严要求做好整改回访工作,确保整改问题如期切实解决,各项工作达到评估要求。

(四)创新性原则。基于五年制高职教育评价的新趋势、新理念、新技术,引导各办学单位在治理体系、专业建设、质量评价等方面改革创新,主动建构自我发展、自我监控、自我评价、自我改进的质量保障机制,不断加强人才培养内涵建设,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有效培育学生职业道德、创新精神和创业能力,全面提升学校服务社会经济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四、评估对象与条件

(一)评估对象

有一届及以上五年制高职(专业)毕业生,且符合《江苏省五年制高职办学单位准入基本条件》的五年制高职办学单位。评估工作先行在江苏联合学院办学单位进行试点,并逐步扩大至其他五年制高职办学单位。

(二)评估条件

各办学单位申请评估的条件,参照《江苏省新建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实施方案》规定的评估条件要求执行。暂不符合评估条件的办学单位,须在3年内达标并接受评估。凡因未达到评估条件而推迟评估的,推迟评估期内,省教育行政部门将对相应办学单位采取暂停审批新设专业、减少招生人数、暂停招生资格等限制措施。根据《省教育厅关于推进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苏教职〔20207号)相关要求,逐步退出五年制高职办学的学校不予安排评估。

五、评估组织与程序

(一)评估组织

五年制高职办学单位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在省教育厅的领导下,委托省教育评估院具体实施。

1.研制评估指标体系。按照国家和我省关于五年制高职高质量发展的政策导向与工作要求,组织专家研制并出台实施办法和评估指标,细化评估标准和内涵,制定项目评估制度和规程。

2.组建评估专家队伍。遴选熟悉五年制高职教育、具有管理经验的高职院校(包括五年制高职办学单位)和应用型本科院校的管理专家、教育教学研究专家和行业企业专家等组建评估专家库,加强专家工作质量考评,实行专家库成员动态管理。

3.统筹评估时序程序。根据省教育厅“十四五”时期五年制高职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的总体工作要求,按照先试点评估后全面推进的评估策略,科学制定评估程序、技术和方法,确保评估工作的科学性和公信力。

4.实行年度公布制度提前向社会公布当年接受评估的办学单位名单,并将经省教育厅审核的年度评估结论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全程监督。

5.完善评估整改工作及时反馈评估意见,被评办学单位要及时制定整改方案并上报;办学单位要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工作,向省教育厅提出整改回访的申请,由省教育评估院组织整改回访。

(二)评估程序

1.学校自评各办学单位依据评估指标全面开展自评,总结成绩、查找问题、分析成因、提出对策。按照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要求,加强办学基本条件建设,规范教育教学过程管理,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完善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在自评的基础上形成《学校自评报告》和《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平台分析报告》等材料。

2.学校申请各办学单位在自评基础上向省教育厅提交评估申请。省教育厅同意其接受评估后,办学单位应向省教育评估院提交以下材料:

1)《学校自评报告》;

2)近两年《五年制高职学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及分析报告;

3)学校《章程》及《学校自评报告》涉及的相关管理制度;

4)学校“十四五”事业发展规划;

5)近两年教育质量年度报告。

3.资格审查省教育评估院在接到办学单位评估申请材料后的30个工作日内,组织专家对申请学校和专业的自评报告、状态数据等材料进行评审核查。核查通过的准予接受评估、列入现场考察计划。核查未通过的,省教育厅将指导其进一步整改完善,达到评估条件后由办学单位再次提出评估申请。

4.组建专家组省教育评估院根据被评单位的规模与校区结构、自报主要专业类别等因素,在评估专家库中选择专家组成专家组。专家组人数一般5-7人(含秘书),专家组实行组长负责制。

5.申请材料分析。评估主要采取申请材料分析+现场考察的方式。专家组进校前,专家组成员结合资格审查意见,对《学校自评报告》《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进行分析研判,提出初步预审意见,确定现场考察重点,并将预审意见反馈给专家组。

6.现场考察专家组会商预审意见,制定现场考察方案。通过听取汇报、深度访谈、专业剖析、课程标准解读、说课和听课、查阅资料、现场察看、满意度调查等形式开展现场考察,最后形成评估考察意见,并在离校前向学校反馈(不含评估结论建议)。离校后专家组在10个工作日内向省教育评估院提交评估报告。现场考察时间一般为3天。

专家组进校前30天,学校须将申请阶段提交的五项材料在校园网上对社会公布。

7.确定结论省教育评估院组织专家委员会对现场考察专家组评估建议结论进行审议,报省教育厅审定后发布,接受社会监督。评估报告下发到被评单位及其主管部门。

8.整改回访。省教育厅根据省内评估工作进展和被评单位整改情况,授权省教育评估院组织专家进行整改回访。整改回访以查阅相关资料和现场察看等方式进行。回访专家组的意见作为确定评估结论的依据。

六、评估结论与使用

评估结论分为“通过”、“暂缓通过”和“不通过”三种。

结论为“暂缓通过”的办学单位整改期为1年。整改期内,省教育厅将对相关办学单位采取暂停审批新设专业、限制或减少招生数量等限制措施。整改期满后,由办学单位提出整改回访的申请。整改回访“通过”的,取消限制措施,整改回访不通过的停止招生。

结论为“不通过”的办学单位,取消其五年制高职招生资格。

七、评估纪律与监督

(一)评估要注重求真务实,不得影响被评单位正常的教学秩序,须从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和省教育厅相关要求。被评单位、评估专家和省教育评估院在评估全程都要严格执行评估纪律要求,全面落实规范评估责任。

(二)专家组成员要坚持评估原则、评估标准和评估规程,客观、公平、公正地对办学单位进行评估。要严格保守评估秘密,在省教育厅公布评估结论前不得直接或间接透露评估秘密,不泄露专家组成员在评估过程中发表的个人意见等。

(三)对于违反上述规定的办学单位,省教育厅将根据具体情况对评估结果实行一票否决;对于违反上述规定的专家,将不再续聘,情节严重的交由主管部门给予纪律处理。

 

附:江苏省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办学单位人才培养工作

水平评估指标体系


 

江苏省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办学单位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指标体系

评估

指标

基本要素

评估标准

内涵解读

治理

体系

1-1 党建引领

1.加强党对学校工作的全面领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育人体系,健全德技并修、工学结合、知行合一的育人机制,保证五年制高职教育改革发展正确方向。

加强党对学校各项工作的全面领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发挥好基层党组织在学校和专业的领导核心、政治核心作用,把握好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将党建与学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考核,形成特色品牌。

突出五年制高职教育的类型特征,以深化“五育并举”为抓手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育人体系,健全德技并修、工学结合、知行合一的育人机制,保证五年制高职教育改革发展正确方向。

1-2 办学理念

2.办学理念先进,坚持面向市场、服务发展、促进就业的办学思路遵循技术技能人才成长规律,发挥中高职一体化办学效能,彰显长学制贯通培养优势。办学目标定位准确,符合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学生全面发展要求。

办学理念先进,将新发展理念贯穿发展全过程和各领域,将家国情怀、工匠精神、质量意识和数字素养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坚持面向市场、服务发展、促进就业的办学思路,办学行为既能立足初中毕业生实际,更能对标全日制高等职业教育的基本要求,具有鲜明的五年制高职特色。

遵循五年制高职教育规律和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成长规律,探索创新中高职衔接机制,发挥中高职一体化办学效能,彰显长学制贯通培养优势,提升高质量人才培养工作水平,为打造“人人皆可成才、人人尽展其才”的技能型社会做出贡献。

办学目标定位准确,学校发展规划符合新发展要求,契合办学定位,目标清晰、重点突出、措施扎实。制订并实施五年制高职学生发展质量综合评价标准,建立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终身发展的长效机制。

1-3治理架构

3.学校治理组织机构健全,制度体系完善,运行机制顺畅,“政行校企”多元治理格局不断优化,有效提升现代治理效能。

学校党政组织机构健全,党委领导、校长负责、教授治学、民主管理、依法治理、社会参与的内部治理结构及其相应的议事规则基本建立。

以《章程》为统领的管理制度体系不断完善,管理标准、流程、机制科学,依法依规治校的局面已经形成,校内对人才培养工作的管理和监督机制日趋健全。

深化“放管服”改革,成立学校理事会,形成“政行校企社”共同参与的多元治理体系,持续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通过提升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适应性来不断增强五年制高职教育适应性。

1-4 质量保证

      4.质量标准体系健全,全过程质量管理有效落实,质量评价主体多元、方式多样,形成持续改进的质量保证机制。

建立覆盖人才培养工作全方位、贯穿人才培养工作全过程的质量标准体系,包括管理服务工作标准、专业建设标准、课程建设标准、双师队伍建设标准等,确保人才培养有章可循。

内部质量管理组织结构健全,突出过程管控,层层落实主体责任,压实任务,规范、明晰各个工作层面所包含的不同岗位工作任务、流程等,实现岗位的流程控制。有质量分析报告,及时反馈实施、运行、管理中出现的问题。

形成“诊断性评价+形成性评价+终结性评价”不同权重组合配置的情境适应性评价体系。利用信息化评价技术,搭建支撑教学诊改的质量管理平台,形成评价方式多样化、评价主体多元化、评价标准差异化和评价过程动态化的“覆盖全员,贯穿全程,智能交互”的人才培养质量诊断与改进机制。

办学

条件

2-1 基础条件

5.校园占地面积、建筑面积等基础条件达到相关标准,满足五年制高职人才培养的需要。

校园占地面积≥150亩(主校区),生均占地面积≥59平方米;学校建筑面积达10万平方米,生均教学、实验、行政用房建筑面积≥20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6.5平方米/生(参照《江苏省新建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合格评估指标》相关标准要求)。

计算方法:

生均占地面积=学校土地面积/折合在校生数;

生均教学、实验、行政用房建筑面积=(学校用于教学、实验、行政用房的建筑面积之和/折合在校生数;

生均宿舍面积=学校宿舍建筑面积/各类全日制住校生总数

2-2 设施设备

6.设施设备先进,生均设备值达到省定要求,满足教育教学需要。

理工农医类生均教学仪器设备价值≥10000/其他类≥8000/生,新增科研仪器设备所占比例≥10%

计算方法:

生均教学仪器设备价值=教学仪器设备总价值/折合在校生数;

新增科研仪器设备所占比例=学校当年新增科研仪器设备值/学校上年新增科研仪器设备值;

生均图书=学校图书总量/折合在校生数;

生均年进书量=学校图书年进书量/折合在校生数。

2-3 投入保障

7.学校主管单位(办学责任主体)履行主体责任,积极优化学校改革发展环境。按照国家和省定标准,落实经费投入,健全与五年制高职办学规模、培养成本、办学质量等相适应的经费投入长效机制。

学校主管单位(办学责任主体)积极履行发展五年制高职教育的主体责任,主动为五年制高职学校高质量发展创设有利条件,在市县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或教育发展规划中明确五年制高职教育发展的总体战略、工作方针、事业规模、布局结构、发展及改革任务。市县建立职业教育联席会议制度,并把五年制高职教育发展列为主要议题。市县成立五年制高职人才培养专家指导委员会,协调学校推进产教融合,推动学校高质量发展。

学校主管单位(办学责任主体)加强经费统筹力度,建立健全与五年制高职办学规模、培养成本、办学质量等相适应的经费投入长效机制。制定并落实五年制高职生均经费标准,严格执行“五年制高职后两年生均经费执行当地高职院校标准”的要求。日常教学经费有充足保障,公办院校年生均日常教学支出占经费总支出比例≥12%,民办院校年生均日常教学运行支出≥1000元。

专业

建设

3-1 专业(群)设置

9.专业(群)建设规划制订程序规范、论证充分。专业(群)设置科学合理,建设目标明确,符合行业和地区发展需求,体现专业特色和专业优势,形成对接产业、动态调整、自我完善的建设发展长效机制。生源足、质量高。

专业建设规划经过充分调研、专家论证,体现智能制造、“互联网+”、中国制造等方面的要求,有效对接区域主导产业、支柱产业、战略新兴产业,具有前瞻性和适切性。

专业(群)设置科学合理,符合行业、地方产业急需及学校规划发展等基本要求。专业建设目标明确,措施得力,充分体现专业特色和专业优势,有效促进专业(群)资源整合和结构优化。

专业(群)建设列入学校重点建设规划,建立健全校企双方共同参与的专业建设组织体系,建有以行业企业专家和职业教育专家为主体的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健全专业剖析制度,定期分析专业适应区域产业发展和促进学生发展状况,定期开展市场调研和相关论证活动,定期发布专业结构与产业结构吻合度报告,形成专业动态调整机制、专业发展长效机制。学校建有2个以上省级现代化专业群和2个以上省级现代化实训基地主干专业积极构建中国特色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有1个国家、省级及以上学徒制试点专业

五年制高职专业当年招生人数原则上达到600人,招生计划完成率≥80%,报到率≥85%

3-2 培养方案

8.根据人才培养目标与定位,制订符合五年制高职教育特征的实施性人才培养方案。课程设置规范、学时安排合理,深化“岗课赛证”综合育人,形成动态更新机制。

根据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学校办学定位和专业实际,对接国家教学标准,科学、规范地制订符合五年制高职教育特征的校本化实施性人才培养方案。培养层次、培养目标、培养规格定位准确,基于行业企业调查厘清学生的就业和发展岗位,明确相应的知识、能力和素质要求,根据学生全面发展要求和技能型人才成长规律确定人才培养规格。

按照有利于培养、提高学生综合素质职业能力和岗位技术技能的要求,构建定位科学、目标明确、结构合理、功能优化、特色鲜明的五年制高职教育课程体系,加强文化基础课程,突出思政课程,强化职业技能训练课程,拓展通用素质能力课程。 开齐开足开好国家和省规定的课程,教学进程安排科学、学时安排合理,每学年安排40周教学活动,五年制高职总学时数5000学时,公共基础课程占总学时的1/3以上,选修课教学时数占总学时的比例均应当不少于10%

深化“岗课赛证”综合育人,实施“学分制、菜单式、模块化、开放型”教学,学校有动态化课程更新机制,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3-3 课程教材

10.严格执行公共基础课程、专业技能课程标准。课程管理科学规范,课程开发、更新和评价机制健全。教材及教学资源建设支撑人才培养需要,积极推进1+X证书制度试点。

建有突出职业能力培养的课程标准体系,严格实施省颁的核心课程标准,联合行业企业专家根据技术领域和职业岗位(群)的任职要求,共同开发国家、省已有专业课程标准以外的专业课程的课程标准,所有课程均有完善的课程标准和相应的教学要求

有科学规范的课程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有健全的课程和课程资源开发、更新和评价机制,通过校企合作等方式共建共享课程资源,及时补充更新教学内容,不断优化课程结构。建立健全校企行协同开发教材、教学模式与学习资源的激励机制,能够进行复合型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培训模式改革,积极推进1+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

教材选用、采购等程序规范,公共课统一使用国规和省荐教材,专业课、实践课按要求使用国规和省荐教材,使用率保持在95%以上;开发5门以上校本专业技术课程,建成3门以上精品课程。重视特色教材的开发工作,学校80%课程选用近5年内出版的教材,其中近3年出版或自编教材的比例不低于40%

3-4教学实施

11.教学管理制度健全,执行规范。开齐开足开好国家和省规定的课程,注重以生为本,深化教法改革。重视实践性教学,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实践教学成效显著。

教学管理制度完备、规范,设立专门管理机构,人员配置齐全,教学运行平稳有序。

开齐开足开好国家和省规定的课程,有科学规范的课程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关注学生发展, 深化“三教”改革,课程思政与思政课程同向同行。

实践性教学坚持“做中学、做中教”,体现教学做合一,普遍实施项目教学、模块化教学、案例教学、情景教学、主题教学和模拟教学等教学模式,充分利用信息技术环境条件,运用启发式、探究式、讨论式、参与式等教学方法,教学目标达成度高,实践教学成效显著。

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实训场地和设施设备能满足学生实训实习、技能教学研究、社会培训、技能鉴定、生产与技术服务、创业孵化项目等方面的需要。实践性教学学时原则上占总学时数50%以上,实验实训开出率95%以上。实践教学有计划、有方案、有课题、有任务、有考核 评价、有总结交流。顶岗实习规范组织。

师资

队伍

4-1 师德师风

12.重视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形成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师德师风管理制度健全,评价、考核过程严格,结果使用有效,建设成效突出。

高度重视师德师风建设,突出教师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教育内容丰富、教育方式多样、教育载体新颖,教育针对性和实效性强,形成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

健全师德师风管理制度体系,确立“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以德育德”价值导向,重视全员、全方位、全过程师德养成,将思想政治和师德标准纳入教师招聘要求,有师德师风考评办法,建立教师师德师风负面清单制度,强化师德考核结果运用,有效杜绝师德失范、学术不端等现象。

全体教师以争当“四有”好老师为追求,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有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学校师德师风建设成效突出,学生、家长、同行及社会赞誉度高。

4-2师资结构

13.师资数量充足、结构合理,“双师型”教师占比达标,能满足学校和专业日常教学工作需要。兼职教师数量达标,聘任和管理办法完善,在教学建设与人才培养中,作用发挥好。

学生与专任教师(含双肩挑教师)之比≤181(卫生院校为16:1,体育、艺术院校为13:1);教师中具有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及以上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比例≥40%;高级职称教师占专任教师比例≥30%其中每个专业副高级职称人数≥2;专业课教师中双师素质教师比例≥50%;学生与专职辅导员之比逐渐接近200:1,班级统一配备班主任;管理人员占全部教职员工之比≤20%。按照师生比不低于1:350的比例核定专职思政课教师岗位。

兼职教师聘任、管理和考核办法完善,聘任条件明确、职责明确、手续完备。建有由企业经营管理者、技术能手、组成的兼职教师库,落实“产业教授”聘任制;兼职教师占专兼职教师总数比例为2030%;兼职教师中,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或技师以上职业资格比例≥70%。兼职教师承担专业课程教学(包括校内实践性教学、校外实习)达到专业课总学时的20%以上。

4-3专业成长

14.教师专业成长规划科学、目标明确、制度健全、措施扎实。教师评价突出能力、质量和贡献。教师专业能力和创新意识强,专业发展成效明显。

教师成长培育机制完善、培养体系健全、计划执行有力。有师资队伍中、长期建设规划和学年培养计划,目标明确、措施扎实。教师培训形式多样,有完备的入职培训和在职研修体系。建立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青年教师培育计划,建立以“名师工作室”和“教师教学创新团队”等为抓手的教学团队建设。各专业群有校企共建的“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和教师企业实践基地。

建立新教师入职培训制度,培训时间不少于120学时;新入职专业教师前两年须赴企业集中实践锻炼6个月以上。建立专业课教师每年累计不少于1个月的企业实践制度,每五年累计不少于6个月。建立5年一周期的教师全员培训制度,总学时≥360学时,其中县级以上培训≥180学时。全年培训经费占教师工资总额比例≥8%。学校有教师出国出境研修访学方案。

建立完善的教师评价机制,创新评价方法,建立以业绩贡献和能力水平为导向、以目标管理和目标考核为重点的绩效工资动态调整机制,实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鼓励和激发教师专业发展动力。

全体教师荣誉感、责任感和归属感强,教师教学改革意识、质量意识强,在教学、科研、社会服务等方面成果显著,能培育出一批教书育人成效明显的教学名师(或教学能力大赛获奖教师)、一批能够改进企业产品工艺、解决生产技术难题的科技服务骨干教师、一批实践技能强的技术技能大师(或技能大赛获奖教师)。教师队伍社会评价高。

学生

发展

5-1 综合素养

15.坚持五育并举,重视学生综合素养的培育,形成具有五年制高职特色的一体化育人体系。重视学生综合素质的评价,学生德智体美劳等综合素质表现良好。

坚持五育并举,构建“三全育人”格局,落实“六个一”育人要求,突出五年制高职育人特点。重视核心素养培育,构建完整的学生核心素养培育体系,渗透核心素养培育要求,贯穿人才培养全过程。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纳入学校教育教学总体规划和教学大纲,有稳定的社会实践活动基地,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志愿服务活动具有一定影响力。

将心理健康教育融入到日常的教育教学和管理活动中,学生心理健康意识强。配备心理健康教育团队,建有标准化的心理辅导室,建立学生心理健康档案、心理危机干预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常规开展心理辅导工作。

重视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构建科学适合的综合素质测评制度,测评标准科学客观,测评制度有效落实,测评结果记入学籍档案,有效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5-2 技能水平

16.突出学生职业素养教育,注重职业技能培养和工匠精神培育深度融合。学生具备人才培养目标设定的技术技能水平。

重视工匠精神培育,学生职业能力强,职业素质高。构建专业技能与工匠精神均衡的课程体系,形成科学化、社会化、多元化的技能人才评价体系;定期开展劳模进校园、劳动教育、工匠精神培育等活动,通过职业道德的培养规范职业行为;建有职业素养培育实践基地,充分利用实训、实习等环节,使学生在职业实践过程中将工匠精神和职业素质内化为自主意识和行动。

重视技术技能水平的培养,学生参加技能竞赛整体水平和技能人才培养质量显著提升。学生参加学业水平测试或技能抽测通过率高于省同专业测试平均通过率;毕业生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职业资格证书或其它相应级别的职业资格证书的比例较高;建立健全技能竞赛长效机制,形成以赛促教、以赛促学的良好氛围,近三年学生在省级以上技能大赛(高职组)中获得二等奖以上奖项。

5-3 创新创业

17.注重专业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有机融合,职业生涯指导和创新创业教育措施得力,学生创业意识、创业精神、创新创业能力培育成效明显。

重视创新创业教育,有完善的创新创业工作机制。指导教师配备齐全,常态化开展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教育与培养;将职业生涯指导和创新创业教育融入人才培养体系,有完善的创业创新教育质量评价机制;建有创新创业竞赛制度,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良好氛围,学生参与度高。

开展创新创业培训及项目孵化活动。建立创业孵化和实践基地,设立创新创业基金,扶持在校生创业创新实践;学生创新创业热情高,各级创新创业大赛参与度不低于80%;学生创新创业孵化项目获得省级及以上双创成果;形成2个以上创新创业典型案例;以创新带动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效果好,毕业生创业比例逐年增高。

5-4 就业质量

18.就业服务体系健全、运行良好,就业率和就业满意度高。毕业生工作岗位胜任力和职业迁移能力强,用人单位满意度高。

建立完善的毕业生就业服务体系,毕业生就业或升学渠道多样。有效开展毕业生就业跟踪服务和就业信息反馈,就业服务工作效率高;毕业生初次就业率达到70%以上,年终就业率达到92%以上,专业对口率达到省内高职院校同类专业平均水平;毕业生服务地方比例高于70%;就业稳定性好,就业满意度达95%以上。

毕业生就业能力强,职业发展前景好。毕业生能掌握和运用某一个或相近工作岗位群的技术技能要求,就业岗位、担任职务达到五年制高职人才培养目标;毕业生工作岗位胜任力强,工作执行力强,职业迁移能力强,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用人单位对毕业生“满意度”达到90%以上。

社会

贡献

6-1社会服务

19.拓宽与专业相对应的社会培训等服务。立足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积极开展技术服务。开展多领域的对口支援和合作活动,示范辐射作用发挥好。

承担本地区社区教育(文化)体验服务,向社会免费开放学院内部专业服务设施和数字化教育资源。按照“育训结合、长短结合、内外结合”的要求,定期开展职业技能培训、职工继续教育、送教进企业、社区教育和终身学习等服务。建有市级及以上职业体验中心,面向普通教育学校开展职业体验活动;承办各级各类比赛,每年不少于4项;承办各级各类教育教学活动(含兄弟单位考察学习),每年不少于10次。 承担本地区职业教育或行业部门职业技能鉴定等任务。面向社会人员开展职业教育培训,年培训人次不少于全日制在校生数,满意度在85%以上。

建有专业化技术应用和服务团队,凝炼技术服务特色。能与行业、企业及协会紧密合作,创新服务实体平台,配套建设2个校内技术服务产学研中心,实行“开放、共享、创新、服务”的运行机制,主动对接区域产业集群和块状经济发展,每年参与生产、咨询和技术服务的项目不少于5个,每年开展送科技进企业和下乡等活动不少于2次,形成技术服务——技术攻关——人才孵化等功能协调发展的良性共同体。能调动教职员工投身科研的积极性,注重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开发并进行相应成果转化推广,纵向、横向课题(项目)立项数、专利转化与应用数、四技服务到帐经费不断增长。

精准对接,密切合作,高质量完成对口支援和合作工作。积极参与政府部门或主管部门组织的对口帮扶活动,发挥学校办学优势和特色,以“优势互补、互惠互利、长期合作、共同发展”的原则,开展好多层次、多渠道、多领域的以人才培养为中心的对口支援和合作活动。签订有对口支援协议,每年开展形式多样的对口支援和合作活动不少于2次。

6-2办学特色

20.在五年制高职教育办学过程中形成了明显的优势和鲜明的特色,改革创新举措具有借鉴意义。

针对五年制高职人才培养的重点、难点,根据五年制高职教育类型人才培养规律和趋势,积极进行前瞻性研究和实践,在某一或某些方面形成了明显优势和鲜明特色;治学方略、办学理念、办学思路有特色;在教育教学模式、特色专业(群)、人才培养、就业指导、毕业设计等方面有改革创新;在课程体系、教学方法、产教融合、技能竞赛等方面成效显著;在体制机制、国际交流与合作、现代学徒制、专业群或实训基地建设、名师团队建设、运行机制等方面成果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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