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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选“校园之星” “校园十佳”的通知

时间:2009-03-09 来源: 作者:

关于评选首届徐州医药高等职业学校“校园之星”“校园十佳”的通知

各系(部)、各班级:

为了更好地鼓励学生发展多种才能,树立更多的优秀学生典型,促进我校学生各方面素质的全面提高,展示我校学生积极、健康、文明、向上的精神风貌,在校园内形成积极向上的校风、学风,学校决定举行首届徐州药校“校园之星” “校园十佳”评选活动。 “校园之星”是指在文明、智慧、技能、读书、服务、艺术、体育、爱心、劳动、自强等方面中的任何一个方面有突出表现的学生。“校园十佳”是指在德、智、体、美、劳等多方面有优秀表现,在校园或者社会中有一定影响的学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徐州医药高等职业学校全体在校学生

二、“校园之星”的评选条件和办法:

1、评选项目:文明、智慧、技能、读书、服务、艺术、体育、爱心、劳动、自强等项。

2、评选标准:

(1)文明之星:能够尊敬老师、团结同学、尊老爱幼、拾金不昧,言行举止文明,仪容仪表整洁大方并能起到示范作用,在“文明礼貌月”活动中有突出表现。

(2)智慧之星:学习刻苦,勤思好问,成绩优秀,获得过学校以上奖学金或在市级以上知识竞赛中得奖。

(3)技能之星:有较强的动手能力,在技能方面积极探究并卓有成效,积极参加学校的各种技能活动,获得校级或市级以上奖励。

(4)读书之星:喜欢阅读,积极积累各种阅读知识,能介绍一本自己最欣赏的经典之作,并积极向各级刊物投稿。

(5)服务之星:能辅助学校各级领导和班主任做好各项工作,在学校教育教学中起到良好桥梁作用,有“优秀学生干部”称号。

(6)艺术之星:在书法、绘画、音乐、舞蹈、戏剧、摄影、演讲、主持人和文学作品创作等任一方面有突出表现,并获得校级以上(含校级)奖励。

(7)体育之星:有健康的体魄,积极参加各种体育活动,曾在学校各类体育竞赛中获个人单项第一名,或者在市级以上各类体育比赛中获过个人单项前三名、团体比赛第一名的主力队员。

(8)爱心之星:团结同学,乐于助人,积极参加各种献爱心活动,在活动中有突出贡献或获得表彰。

(9)劳动之星:尊重别人的劳动成果,能积极自觉参加校内外各种公益活动,主动做好班级、宿舍值日工作并认真负责。

(10)自强之星:有独立自主能力、自强不息,在挫折面前有坚忍不拔的精神,有乐观积极向上的精神,能通过参加勤工助学等实际的行动努力克服困难。

注:以上之星候选人必须无通报批评以上(含通报批评)违纪记录。

3、评选名额:每类“校园之星”评出六名。

4、评选方法:

(1)各班根据报名情况可选其中几项各推荐一名人选(某些项目若无合适人选,可以放弃)。并填写候选人推荐表格并准备1寸和7寸正面彩色照片各一张,并报给系部,系部汇总后报给学工处。

(2)评审委员会将综合候选人事迹和表现情况,组织有关人员初评出每类“校园之星”十名提名候选人。

(3)“校园之星”提名候选人照片、材料展示,广播站、网站介绍候选人

事迹。教师、学生代表投票选举,根据得票多少,经评审委员会评定,评出“校园之星”。

三、“校园十佳”的评选条件和办法:

1、评选标准:

(1)德:热爱祖国和学校,有优良的文明习惯,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在品德方面能够在班级或学校中起示范作用。

(2)智:有良好的学习态度和学习习惯,学习成绩居班级前十名之内。

(3)体:积极参加体育活动,至少在某一项体育运动方面表现较好,身体健康,达到《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良好等级水平。

(4)美:积极参加学校文化艺术活动,至少有一项较好的艺术表现技能,具有健康向上的审美观。

(5)劳:积极参加学校、社区和家庭的劳动,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和科技创新活动。

(6)“校园十佳”候选人必须无违纪现象和记录。

2、评选名额:全校共评选10名。

3、评选方法:

(1)各班由全体学生根据评选标准和民主选举的原则,推荐1名候选人。候选人必须获得全班三分之二以上学生的赞成票,必须获得半数以上任课教师的赞同(个别班级若无恰当人选,可以放弃推荐的权利)。

各班填写候选人推荐表格并准备1寸和7寸正面彩色照片各一张,并报给系部,系部汇总后报给学工处。

(2)评审委员会将综合候选人事迹、上学年考试成绩和操行量化成绩,班主任、任课老师推荐意见。然后按评选条件初评出15名提名候选人。

(3)15名提名候选人照片、材料展示,广播站、网站介绍候选人事迹。教师、学生代表投票选举,根据得票多少,经评审委员会评定,评出“校园十佳”。

四、评选步骤:整个活动分六个阶段进行

1、宣传发动和班级推荐阶段:3月9日至4月3日

学校召开会议,传达评选细则;通过宣传栏、广播台、网站发布消息;各班主任、团支部宣传发动,组织推荐。

2、资格审查阶段:4月6日至4月13日

评审委员会审查候选人资格,组织初评,并确定“校园之星”提名候选人和“校园十佳”提名候选人名单。

3、提名候选人资格竞选阶段:4月14日至4月24日

展示“校园十佳”和“校园之星”提名候选人照片,及其个人资料。

4、“校园十佳”和“校园之星”提名候选人风采展示及评定阶段:4月27日至4月30日

举行“校园十佳”和“校园之星”候选人风采展示会。候选人做参选演讲,教师代表和各班学生代表根据选手表现及其综合能力进行投票;根据投票结果由评审委员会评定出“校园十佳”和“校园之星”人选。

5、公示阶段:5月5日至5月8日

张榜公示评定的“校园十佳”和“校园之星”3天,全校师生无异议即确定为本届“校园十佳”和“校园之星”。

6、宣传表彰阶段:

召开颁奖大会,对“校园十佳学生”进行表彰,并通过宣传栏、校园网、广播站等方式进行宣传。获奖情况列入学生档案。

五、注意事项及要求

1、各系部、各班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学生参加“校园之星”和“校园十佳”评选。结合“校园之星”和“校园十佳”的事迹宣传,在学生中开展理想信念教育,成才教育。

2、积极配合评审委员会搞好评选考察工作。

3、本届评比各种材料纸质材料与电子文档(word文档)形式同时上交,个人事迹材料800字左右,与登记表一同报送。各班可自行到校园网上复制推荐表,或直接到学工处办公室复制表格。各班于4月10日前将被推荐人事迹材料、及电子文档交学生处。

学工处 团委

2009年3月9日

附:申请表格

申请表格.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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