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新闻
当前位置: 首页 >> 学校新闻 >> 正文
关于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时间的通知

时间:2020-02-01 来源: 作者:

全体师生员工:

      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按照教育和行政主管部门统一部署,依据学校《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2月17日前不开学,具体开学时间需要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及上级要求确定,后续相关安排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

      请全体同学务必不要提前返校,按照地方要求,居家防控。

      请广大师生员工密切关注疫情发展,按照相关要求及时妥善采取科学必要的防护措施,严格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尽量减少不必要的外出,高效合理安排假期生活、学习和工作,做好迎接新学期的各项准备。

      感谢全体师生员工的理解和支持,祝大家身体健康,阖家幸福!


江苏省徐州医药高等职业学校

2020年1月31日

附件:


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根据江苏省教育厅《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和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徐州市教育局等相关通知精神,经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在前期已开展相关工作的基础上,现就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关于开学报到时间

     2月17日前不开学,学校后续将视疫情防控情况和上级要求确定学生开学报到时间,并提前通知全校师生;学生禁止提前返校,严禁在开学前组织或参加各类聚集性活动;除值班人员外,职工无特殊情况不得提前返校返岗,特殊情况需要通过本部门向学校值班干部申请报备。

     二、实习学生防控教育

     处在春节假期中,尚未返回实习岗位的实习生在正式开学前应暂缓进岗,学校将根据区域疫情发展情况和上级通知要求,再明确最后返岗时间。

     春节假期坚守在医药卫生实习岗位的实习生,根据各地区疫情情况,应遵守实习单位疫情防控规定,加强个人防护。如实习单位防护措施跟不上,可与实习单位和指导教师、班主任充分沟通后在住宿地隔离休息。

     学工处、系部、指导教师和班主任要按照卫生健康部门对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要求,加强与实习单位沟通联系,切实做好实习学生的健康教育,宣传普及疫情防治知识和防控要求,确保通知到每一位实习生,积极科学应对疫情。

     三、落实开学前夕预防

     抓好宣传引导工作,通过官网、微信公众号、家长群、学生群等多种网络渠道,加强开学前夕师生员工健康教育,宣传普及疫情防控知识,提高师生防控能力,做好舆情引导,严防各种谣言扩散,重要信息及时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

     各部门要严格执行上级部门相关部署和要求,以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等疾病为重点,加大校园环境卫生整治力度,按规定定时消毒,做好日常通风换气,营造整洁卫生、健康文明的校园环境。

     开学前,有近期湖北出行经历、近期与新型冠状病毒患者接触或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师生应提前电话告知班主任或部门负责人,未经许可不得返校上课上岗。

     制定各类预案,解决部分师生不能按时返校而可能出现的问题。

     四、全面摸排师生情况

     各部门要对师生员工进行逐人全面摸排并掌握寒假期间行程,做到一个不少、一个不漏。继续对于全体教职工和学生以下三类情况实行24小时内上报管理:新增发烧;接触武汉疫区;与现个人居住地的确诊病人直接或近距离接触。如有上述情况请24小时上报部门负责人或班主任。各部门或系部汇总后上报学校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加强校园综合管控

     加强校园管控,临时封闭学校各种运动场所、活动室,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校园,所有进入校园人员必须测量体温,超过37.2度禁入校门回家隔离;准备疫情防控所需应急物资储备,购置必要的防控设备器材,准备校内或校外医学观察隔离场所,落实好人员、物资、经费及处置流程等相关保障。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最紧迫的工作任务、最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紧抓实。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月31日



学校地址:江苏省徐州市铜山区学府路  联系电话:0516-82559008  邮编:221116 

 版权所有 © 江苏省徐州医药高等职业学校 苏ICP备1020718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