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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严明2021年中秋节、国庆节期间有关纪律要求的通知

时间:2021-09-17 来源: 作者:

各党支部,各部门:

中秋节和国庆节临近,为持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在做好秋季学期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坚决杜绝违规违纪、师德失范问题,营造崇廉尚俭的良好氛围,现就加强节日期间廉洁自律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压实各级主体责任,做好教育引导

各党支部要自觉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切实把加强节日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纠治“四风”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来抓,营造崇德向善的良好育人环境。各部门要通过各种形式向全体教职工提要求、明纪律、守规矩,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咬耳扯袖、红脸出汗。党员干部要带头执行廉洁自律规定,带头反对歪风邪气,严以律己,做好表率。要教育引导全校教职工强化纪律意识,不触“红线”,不踩“底线”,自觉抵制不良风气,廉洁过节。

二、严守疫情防控规定,筑牢安全防线

各党支部、各部门要严格履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责任,坚决克服松懈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慎终如始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全体教职工不得弄虚作假、瞒报、谎报、漏报个人旅居史及身体状况,不得编造、传播不实疫情防控信息。假期值班值守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出现脱岗、空岗、漏岗等情况,切实加强校园安全守护。

三、严明纪律规矩意识,强化师德师风

各党支部、各部门和全体教职工要强化自我约束,守好理想信念、廉洁自律、师德师风、生活作风等各方面的底线,坚决抵制不正之风,弘扬艰苦奋斗、厉行节约的优良传统,自觉做到以下“十个严禁”:

1.严禁参加学生及家长安排的任何形式的宴请,从事有悖于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活动;

2.严禁以任何方式索要或接受学生及家长、管理服务对象赠送的土特产、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财物;

3.严禁奢侈浪费、违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违规使用公车或变相借用、租用车辆以及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

4.严禁违规收送用公款购买的月饼、烟酒等节礼;

5.严禁利用电子商务提供微信红包、电子礼品、预付卡等;

6.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

7.严禁违规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

8.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

9.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嫁娶等事宜借机敛财;

10.严禁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其他行为。

四、强化监督执纪检查,严肃追责问责

学校纪检部门、各支部纪检委员和党风廉政监督员要认真履行监督职责,推动主体责任落实。学校纪委对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失职失责、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发生严重“四风”问题的部门和责任人,严肃追责问责,对典型问题及时通报曝光,不断净化节日风气,推动化风成俗。

 

中共江苏省徐州医药高等职业学校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1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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