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徐州医药高等职业学校监考守则

来源:  时间:2010-12-22  点击数:

江苏省徐州医药高等职业学校监考守则

—、监考人员要认真做好考场监督、检查工作,严肃认真地维护考场纪律,保证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监考人员在考前十分钟进入考场,整理考场,待考生坐定后,清点考生人数,宣布考场规则,当众拆启试题袋,分发试卷。

三、监考人员不念题,对试题的内容不作任何解释,但考生对试题印刷文字不清之处提出询问时,应予当众答复。

四、监考人员要严格执行考场有关规定,如发现考生舞弊,可立即取消其考试资格。

五、监考人员要爱护、关心考生,发现考生有病时,应及时通知考场外的工作人员陪同考生治疗,对不能坚持考试的应说服考生停考,并由班主任办理缓考手续。

六、监考人员在考场内不准吸烟、接听电话、不准谈笑、不做与监考无关的工作,不得将试卷传出考场。

七、考试结束应认真填写考场记录,将试卷收缴到指定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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