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徐州医药高等职业学校校外兼职兼课教师聘任与管理办法

来源:  时间:2017-06-21  点击数:

江苏省徐州医药高等职业学校校外兼职兼课教师聘任与管理办法

(2016年修订)

为充分利用和共享社会优秀人才资源,优化师资队伍结构,规范和完善校外兼职兼课教师的聘用与管理,建立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良、结构合理、相对稳定的校外兼职兼课教师队伍,根据我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一、校外兼职兼课教师的界定

1、校外兼职教师是指聘请到学校承担教育教学任务的各行业的一线管理、技术人员和能工巧匠。

2、校外兼课教师是指聘请到学校承担教育教学任务的各类学校的教师。

二、校外兼职兼课教师必须具备的条件

1、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遵纪守法,教书育人,为人师表,身心健康。

2、具有较高的专业素养、技能水平和教学能力,普通话标准,表达能力强。具有大学本科文化程度或有一定教学和实践经验,具有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兼职教师应具有较丰富的专业技术、管理经验和专业实践经验,且具有一定的教学能力;兼课教师应具备该课程的任课资格和任课经验。特殊情况也可聘请具有特殊技能,在相关行业中具有一定声誉的能工巧匠。

3、初次聘请的退休人员,离开原工作岗位的时间原则上不超过2年,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体育课教师一般不超过50岁),特殊情况可据学校需要而定。

三、校外兼职兼课教师的聘用原则

1、校外兼职兼课教师的聘用工作主要由专业或课程所在的系部实施。

2、应从本系部教学工作的实际需要出发,在充分发挥校内专兼职教师教学能力的前提下,教学任务仍难以落实的,方可聘用校外兼职兼课教师。

3、根据教学任务和本系部教师队伍的知识和能力结构,确定某课程理论或实践教学需要聘任人数和条件要求,做到聘任目的明确、教学任务明确、聘任要求明确。

4、应优先聘用具有双师素质的教师。

5、应以能满足教学需要为前提。

四、校外兼职兼课教师的聘用程序

1、各系部安排下学期教学任务时,要提前确定本系部需要聘任教师的任课课程、聘任人数,在前一学期末将拟聘任教师承担的教学任务,报教务处审查备案。

2、教务处根据学校学期教学计划,审核确定各系部需要聘任的校外兼职兼课教师人数和相应教学任务。

3、各系部负责对拟聘任教师的资格和条件进行初审,符合聘任条件的,由各系部负责组织考察、试讲。合格后由系部将《校外兼职兼课教师聘任审批表》(附件一)和拟聘任教师的学历证书、职称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身份证等相关材料的复印件一并报教务处审核,经主管校长批准后,系部方可安排校外兼职兼课教师任课。

4、经学校批准同意的校外兼职兼课教师,前两周属于试用期,系部应及时了解聘任教师的授课情况,教学效果良好者聘用;不能胜任教学工作的,应及时停止试用。

5、校外兼职兼课教师每学期聘任一次,教学工作责任心强,教学水平高,教学效果好的的教师,可连续聘任,以保持教学队伍的稳定性。

6、凡属连续聘任的教师,各系部只需在每学期初填写《校外兼职兼课教师登记表》(附件二)报教务处备案。

7、未经学校同意各系部自行聘任的教师,教务处不负责发放课时酬金。

五、校外兼职兼课教师的职责

1、服从管理,遵守学校相关规定。

2、了解授课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熟悉授课课程标准,规范编制授课计划,提前备课、撰写教案、制作课件,做好授课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3、严格执行教学管理规范,规范落实备课、授课、作业、辅导、考核等各个教学环节。

4、承担毕业班教学环节工作任务的校外兼职兼课教师,应指导学生做好课程设计、毕业设计、毕业论文撰写及答辩等相关工作。

5、认真落实授课计划规定的教学内容和教学时数,不得任意变动。如因特殊情况必须增减时,需事先提出书面申请,经所在系部审核、教务处批准后方可实施。

6、严格按照课程表上课,未经教务处批准,不准擅自调课、停课或更换教师。因事、因病需要调、停课或请他人代课,应提前向教研室或学科组提出申请,填写调、停课申请表,经系部同意后进行。

7、遵守学校的作息时间,按时上下课,认真组织课堂教学,严格课堂

管理,做好学生考勤,规范填写教师记分册和班级日志。

8、积极参加校系组织的教学研究、教学考核、教学观摩、教学评比等

活动,接受每学期一次的学生评教,参与集体备课,加强经验交流,共同探讨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9、树立各类教学安全意识,强化体育、实验、实训、实习等实践课程的安全教育,认真遵守相关规定,严格执行操作规范,做好课前准备,确保教学安全。

10、按时交齐各类教学资料。

11、做好系部临时安排的其他相关工作。

六、校外兼职兼课教师的管理

1、校外兼职兼课教师的管理由系部负责。

2、负责明确其授课的课程、专业、课时数、讲课酬金标准,告知学校作息时间、授课班级及授课地点等基本情况。

3、负责明确教学规范要求、学校规章制度、日常考勤管理和学期考核办法。

4、负责向聘任教师提供教材、教学任务书、课程表、校历、课程标准、

教师记分册等教学资料。

5、重点对编制课程授课计划、填写教师记分册和班级日志、批改作业、考试考核、拟卷、阅卷、成绩评定和系统录入、上交相关教学资料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

6、加强与校外兼职兼课教师的信息沟通,了解教学情况,征求意见建议,做好相关服务,满足合理需求;及时反馈学生评教结果和学生意见建议,及时传达学校有关通知要求。

7、组织有关老师观摩校外兼职兼课教师的课堂教学,加强教学经验交流,主动邀请参加相关教研活动。

8、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校外兼职兼课教师座谈会,了解校外兼职兼课教师的教学情况,通报学校教学信息,总结教学工作。

9、督促校外兼职兼课教师及时做好拟卷、阅卷、录入成绩,上交各类教学材料等工作。

10、负责教学工作量的统计,每四周统计一次,报送教务处。

七、校外兼职兼课教师的考核

1、系部负责对校外兼职兼课教师教学工作的考核,每学期进行一次。

2、主要通过听课、召开学生座谈会、检查作业布置及批改情况、检查教学纪律和教学资料等方式进行考核。结合学校和系部督导听课、日常教学检查、教学活动评比、学生评教、教考分离、学业水平测试等情况综合评定考核等级。

3、考核等级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优秀等次不超过考核人员的10%;良好等次不超过考核人数的20%。学期末将《校外兼职兼课教师考核结果统计表》(附件三)报送教务处。

4、获得合格及以上的,全额发放课时酬金。不合格的在课时酬金中一次性扣减200元。

5、获得优秀等次的,学校给予500元一次性奖励;获得良好等次的,学校给予300元一次性奖励。

6、考核结果作为续聘、解聘的依据。

八、校外兼职兼课教师的考勤及酬金发放

1、系部负责校外兼职兼课教师的日常考勤工作。

2、校外兼职兼课教师因事、因病请假,必须按照规定提前办理调课手续,并按照约定时间将耽误课程补齐。

3、对于无故迟到、早退者,每次扣减2课时的酬金;无故缺课者,每次扣减4课时的酬金。

4、校外兼职兼课教师的单位课时酬金,根据其专业技术职称,对照我校制定的校外兼职兼课教师课时酬金标准确定。

5、根据实际授课课时数和考勤结果,由教学干事负责统计实际计算酬金课时数,经系部主任审核签字后,报教务处核算发放酬金金额,经校长审批后发放。一般情况下每四周统计发放一次。

九、校外兼职兼课教师的解聘

1、聘期满后即自行解除聘任关系。

2、校外兼职兼课教师存在下列情况者,学校可及时解聘:

(1)不遵守党纪国法者;

(2)严重违反学校规章制度,不服从学校管理者;

(3)无法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的;

(4)给学校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

(5)学期内学生强烈要求更换教师的;

(6)体罚、侮骂学生,影响恶劣者;

3、在聘任有效期内,除上述第2条情况外,因教师自身其他原因不能继续承担教学任务的,应至少提前一个星期通知系部。否则,学校有权扣减课时酬金或要求一定的经济赔偿。

十、本规定解释权在学校教务处。

附件一:

江苏省徐州医药高等职业学校校外兼职兼课教师聘任审批表

系部: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联系电话

毕业学校及所学专业

学 历

职称

教师资格证号

家庭住址

聘用时间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拟授课课程名称

授课班级

周课时

备注

负责人:

年 月 日

系部主任:

年 月 日

处 长:

年 月 日

分管校长:

年 月 日

附件二:

江苏省徐州医药高等职业学校校外兼职兼课教师登记表

20 /20 学年 第 学期 系(部)

序号

教师姓名

性别

职称

课程

班级

周课时

备注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填表人: 系部主任签名:

附件三:

江苏省徐州医药高等职业学校校外兼职兼课教师考核结果统计表

20 /20 学年 第 学期 系(部)

序号

教师姓名

性别

职称

课程

班级

考核等次

备注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填表人: 系部主任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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