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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优秀教学设计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教育督导室网 [发表时间]:2016-11-02 [来源]:教育督导室网 [浏览次数]:

关于开展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

优秀教学设计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系及相关部门:

为总结、展示和推广优秀的教学经验,深入探索适合学生学习的教育教学方式,促进教师的专业发展,提升教学水平,决定开展优秀教学设计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我校从事五年制高职课程教学的专兼职教师。

二、评选要求

1.教学设计必须符合职业教育规律,针对五年制高职学生学习认知特点,强化有效教学,发挥评价促进发展的功能;必须是教师本人教学过程中的一个写实性记录,具有教学针对性、指导性和借鉴价值。

2.把握好教学设计与教案的区别。教学设计是在教学理论与学习理论的指导下,对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策略、教学媒体等环节进行的整体规划;教案是教师课前准备的、用于教学实施的、提纲挈领的思路与方案。

3.申报的教学设计必须是相对完整的理论或实践教学内容,授课时数为2—8课时。

4.教学设计应包括以下要素:

(1)案例封面:教学设计名称、所属课程、所属专业、授课课时、设计人等;

(2)教学目标设计:按照课程“三维目标”进行分析,用精确的行为动词来描述教学目标,要注重三维目标的内在有机统一;

(3)教学内容设计:课程标准对所授内容的要求,所授内容在整个课程标准或单元(模块)中的地位和作用,所授内容中重点和难点的分析;

(4)教学策略设计:包括教学程序与步骤、教学组织形式、教学方法、学业评价设计、教学反思等内容;

(5)教学媒体设计:包括课堂教学中所运用的教学资源的选择理由及其对学生学习的启发与指导作用等。

具体要求请参照学校教学设计评分细则(见附件)。

三、评选方法

本次教学设计评选采取个人申报、系部初评推荐、学校评选审定的评选方式。

1.系部初评推荐。各系部参考学校教学设计评分细则,结合本系部的实际情况对申报教师的教学设计进行初评,并原则上按系部专兼职教师人数20%的比例推荐参加学校评选。

2.学校评选审定。学校组织专家成立评选小组,依据公正、公平原则对系部推荐的教学设计进行评选。择优评选一、二、三等奖,由学校颁发获奖证书。

四、评选时间

1.2016年11月18日之前,各系部完成初评推荐工作。

2. 2016年11月18日下午5:00之前,各系部统一将推荐的教学设计纸质稿(用A4纸打印)报送至教育督导室,电子稿统一用word格式,以附件方式发送至教育督导室邮箱(dds@xzmvc.net.cn),逾期不予参评。

3. 2016年11月30日之前,学校评选出优秀教学设计。

五、表彰奖励

学校组织专家担任评委,依据公正、公平原则对选送的教学设计进行认真评审,评出一、二、三等奖,其中一等奖10%,二等奖20%,三等奖30%。对获奖教师颁发荣誉证书及奖品。

六、其他事项

1.参评作品必须属于原创;

2.在往届教学设计评选活动中获奖的作品不再参加此次评选。

教育督导室、教务处、工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