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12年专业技能课程
“两课”评比活动的通知
各系领导:
根据江苏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关于组织开展全省职业学校“五课”教研工作和“两课”评比活动的通知》(苏教科院科〔2010〕11号)精神,关于组织开展专业技能课程“两课”评比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各系专业教师,同一年度一名教师只能参加一门课程的评比。
二、评比课程
专业技能课程按照11个专业大类12个组别组织进行,分为:(1)农林牧渔类;(2)能源化工类;(3)土木水利类;(4)加工制造类(机电专业);(5)加工制造类(电子专业)(6)纺织服装类;(7)交通运输类;(8)信息技术类;(9)医药卫生类;(10)财经商贸类;(11)旅游服务类;(12)文化艺术类。
三、评比标准
依据教育部新颁教学大纲或省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相关要求,按照“五课”教研的内涵实质,对参评课呈现的课程观念、教学理念及其教学目标、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手段、教学评价、教学效果等方面进行评价。评价中突出教学改革与创新的特色和亮点(评级要点参见附件)。所有参评课必须使用国家或省规划新教材。
四、评比程序
(一)系部遴选推荐
系部在“五课”教研工作的基础上,对申报参加学校“两课”评比的教师,组织现场听课和专家评议,并依据各课程参评名额,确定参评人选。未经系部组织的现场听课和专家评议的教师,不得推荐参加学校“两课”评比。
各系部须在学校确定的“两课”评比时间前完成遴选工作,并按照规定时间,集中上报所推荐的参评教师名单,同时报送参评教师的如下材料:①参评申报书(见附件1);②一个完整教学单元(或章节、话题、框题等)或一个完整项目的教案,教学时数不少于6课时;③参评课教材。各参评教师自行准备材料袋,将申报书封面贴于材料袋正面,材料袋内置申报书、教案、教材3种材料,同时将参评材料的电子文档发送到科研处邮箱。截止时间为2012年6月10日。
(二)学校评比
学校组织专家依据有关评价要求,对参评教师的教案、现场说课和答辩等三个方面进行评审。现场说课的内容从教师提供的教案中随机抽取。说课时间15分钟,答辩时间,10分钟。
(三)结果认定与成果推广
参评课被评定为校级示范课和研究课的教师,由学校发文公布、颁发荣誉证书,并记入教师业务档案。
评定为校级示范课、研究课的教师;将择优推荐参加市、省“两课”评比。
五、工作要求
(一)各系部要高度重视“五课”教研工作和“两课”评比活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宣传发动和过程指导,以此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职业学校专业设置、教学大纲实施、国家和省规划教材使用等方面的政策要求,推进学校师资队伍建设和教学管理制度创新,探索技能型人才培养的新模式,促进学校提升教学质量,形成办学特色,创立教学品牌,增强职业教育吸引力。
(二)各系部要建立和形成教师专业发展的教研机制,引导广大教师立足岗位,进行课程开发和教学创新。要深入教学现场,了解“五课”教研开展的情况,认真做好指导、服务和总结、宣传、推广工作,并组织好“两课”评比活动的推荐工作。学校将按年度对“五课”教研工作成绩显著的系部予以评定和表彰。
(三)各系部要切实开展务实有效的“五课”教研,加强过程管理,防止只重形式、不讲实效,只重视个别参评、不重视全体提高的功利化倾向。要将“五课”教研工作与职业教育教学改革课题研究相结合,鼓励教师开展校本研究,并将研究成果及时转化和呈现。
(四)科研处、教务处应依据文件要求,制定校级“两课”评比的实施安排。同时,要加强与各系部的协调和沟通,深入教学一线,进行研究、指导和服务,科学、公正地做好“两课”评比有关工作,积极构建教学成果转化机制,促进学校品牌教学成果在教学实践层面的推广与应用。
科研处
2012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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