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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选联合学院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办法及名额分配

作者:时间:2009-03-21点击数:

关于2009年度推选联合学院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办法及名额分配

根据联合学院《关于做好“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经学校研究决定,现将推选办法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本校在籍五年制高职学生。

(注:04、05、08高职学生不参加评定。)

二、推选条件

1、推选学生必须在07/08学年第二学期和08/09学年第一学期,两个学期内至少获得校级(含)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累计两次(含)以上。

2、推选学生在07/08学年第二学期和08/09学年第一学期,两学期内每学期学习成绩、操行总评均在班级前20%以内。

3、推选学生在07/08学年第二学期和08/09学年第一学期均无补考现象。

4、推选学生在校期间从未受到通报批评(含)以上处分。

5、优秀学生干部必须是现任学生会干部或班团干部(班团干部必须满一学期),请有关系部及有关人员严格按照此规定执行,实事求是地做好推荐工作,对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即取消评选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在符合推选条件情况下,按照校学生会干部、系部学生会分会干部、班团干部、一般学生顺序依次推荐。

三、推荐程序

1、每班限推荐一名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并附推荐学生“三好学生推选材料”或“优秀学生干部推选材料”一份,于3月25日上午12:00前报所属系部(过期按弃权处理)。

2、3月25日至3月27日系部审核推选学生的材料,按推选学生顺序,拟定初步人选,于3月27日17:00前报学工处。

3、3月30日至4月1日,由校党委联席会,审定联合学院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推选资格。

4、4月2日至4月7日进行公示,4月8日上报联合学院。

四、推荐名额分配

三好学生

优秀学生干部

制药工程系

2

2

药学技术系

3

2

医药器械系

1

1

基础部与生物工程系

1

1

江苏省徐州医药高等职业学校

二○○九年三月二十日

系推荐学生情况统计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