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违纪、作弊行为认定与处理办法

来源:  时间:2013-12-18  点击数:

江苏省徐州医药高等职业学校

考试违纪、作弊行为认定与处理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的考试组织与管理,严肃考风、考纪,促进教风、学风建设,根据《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江苏省徐州医药高等职业学校考核规程》和《江苏省徐州医药高等职业学校违纪学生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考生不遵守考场纪律,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认定为考试违纪

1、考前在考场内物品上书写与考试相关内容的;

2、未经监考人员许可,自行调换座位或未在指定座位就坐的;

3、将书籍、作业本、笔记本、资料(含电子文档资料)、各种字条等文字材料带入考场(开卷考试的课程允许携带的资料除外),未放在监考老师指定位置的;

4、将通讯工具带入考场,未按要求关闭的;

5、开考30分钟后,不听从监考人员劝阻,强行进入考场,或开考不到30分钟,不听劝阻强行退场;

6、未经监考人员同意擅自离开考场的;

7、擅自将试卷、答题纸带出考场的;

8、在试卷密封线外书写班级、姓名、学号或作其他标记,用铅笔(有明确规定的除外)或红色笔答卷的;

9、在考场内、外喧哗或有其他影响考场秩序行为,经制止仍不改正的;

10、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旁窥、打暗号或手势的;

11、考试时间终止后,仍继续答卷的;

12、实施其他违反考场规则,但尚未构成作弊行为的。

二、在考试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认定为考试作弊

1、闭卷考试开考后,将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材料放置在试卷中、桌面上(无论是否翻阅抄看)的;

2、偷看随身携带的与考试课程相关材料的;

3、偷看事先写在身体、衣物及其他物品上与考试内容有关材料的;

4、传递字条、偷换试卷、抄袭他人试卷、把自己的试卷让人抄袭、他人抄袭自已的试卷而未阻止或未报告监考教师的;

5、交卷后再改动试卷的;

6、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旁窥,经制止后仍不改正的;

7、故意销毁或带走试卷及考试材料的;

8、弄虚作假,伪造考试证件及有关证明材料的;

9、考试结束离座后,向其他考生暗示或接受他人暗示答案的(双方);

10、将通讯工具开启,并在考试过程中有通讯记录的;

11、阅卷中发现并经查证确认,有雷同或明显抄袭试卷的;

12、请他人代替考试、替他人参加考试的(在本人的试卷上填写他人的姓名、班级、学号等有关信息的行为视为代考);

13、有组织作弊行为的(包括在考前组织作弊,无论是否在考试中实施);

14、使用通讯工具接受或传递考试信息的(以在通讯工具中记载的内容为准);

15、经查证,考前窃取考试试题及参考答案的;

16、考试中有违纪或作弊行为,经发现后,不听从监考人员处理,辱骂、威胁、恐吓甚至殴打监考人员或其他考生,无理取闹、扰乱考场秩序,影响考试工作正常进行的;

17、实施其他可认定为作弊行为的。

三、违纪、作弊行为处理程序

在监考过程中,监考人员一旦发现考生有违纪、作弊行为,须按以下程序进行处理。

1、监考人员没收学生用于违纪、作弊的材料,收缴其试卷,终止学生考试,并如实将考生违纪、作弊的情况记录在《考场情况记录表》中,考生违纪记录作为认定考生违纪事实的依据,两名监考人员签字确认。考试结束后,监考人员须将学生试卷、违纪、作弊的情况记录和学生用于违纪、作弊的材料一并交教务处,填写《学生违纪、作弊处理报告单》。

2、教务处将《学生违纪、作弊处理报告单》、试卷和学生用于违纪、作弊的材料送交学生所在系,由系对违纪、作弊的学生进行调查核实,严肃批评,耐心教育,引导学生正确认识错误,填写《学生违纪、作弊处理报告单》相关内容后,及时将所有材料送回教务处。

3、教务处根据本规定对学生违纪、作弊的行为进行认定,报送学生工作处,学生工作处按《江苏省徐州医药高等职业学校违纪学生处分条例》对学生违纪、作弊的行为进行纪律处分。

四、违纪、作弊的处理

1、取消考试资格,成绩记为零分。

2、根据违纪或作弊情节,给予批评教育和记过以上纪律处分。

3、不准正常补考,对确有悔改表现的,由本人申请,经相关部门批准,毕业前给予一次补考机会。

五、本办法适用于由教务处组织的所有考试。

六、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学生考试违纪、作弊处理报告单

江苏省徐州医药高等职业学校

二○一三年十二月十八日

学生考试违纪、作弊处理报告单

考试名称

期末□,学期补考□,毕业补考□,其它:________________

考试课程

考试时间

年 月 日(星期 ), : ~ :

考场地点

考生信息

姓名

系别

专业年级班级

学号

事实与情节:

监考教师的处理情况和意见:

监考教师签名: 年 月 日

以上由监考教师填写

学生认识错误情况:

系主任签名 年 月 日

违纪

作弊

认定

根据《学生考试违纪、作弊行为认定与处理办法》,经认定,属于

违纪作弊

教务处长签名

年 月 日

学 校

处理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

说明:将违纪学生试卷、用于违纪作弊的材料、考场情况记录表附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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